| 宜丰公路分局公路工程实行阳光招投标 |
|
| 2006-08-09 11:42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合作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8月8日上午,宜丰公路分局三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来自省内外38个投标单位的法人(代理人)在这里参加宜丰县天宝至同安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的招投标,宜春市公路局纪委和工程科的负责人亲临会场监督、指导招投标工作,整个招投标过程实现了“阳光操作”。
天宝至同安公路改建工程有13.404公里,路基土石方工程和桥涵工程共分七个标段,宜丰公路分局作为该项工程的招标方,为认真贯彻落实当前公路工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杜绝公路腐败,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宜丰分局将监督关口前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特举办了这次公开招投标活动。上午9时整,招投标工作正式开始,宜春市公路局纪委审查了招标方文件后,分局分管工程的辛焕华副局长宣布了标底价,在众目睽睽之下,分局廉政监督员开始拆开投标文件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作人员再将唱标结果记录到黑板上,方便在场人员观看。招投标会场上,秩序井然,各投标人都为如此有透明度的招投标过程心服口服。整个招投标过程持续至下午4:30,经现场初步审查投标文件,已公布各标段前三名的投标人,最终的中标结果,为慎重起见,宜丰分局招投标领导小组将在进一步认真审查投标文件后再确定中标人。
|